再见,知更鸟 | 仏西英

庆祝一下单抽出茨木!!!!(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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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得一点也不好,真的,他们都应该被送去焚化炉。




我从亚瑟的手稿中抽走最后一页,果不其然又是如此病态的发泄方式。我把纸张揉成一团,买完咖啡后随手扔进楼下便利店门口的垃圾箱,乌云盖了过来,我准备去看看亚瑟。




这是我做亚瑟柯克兰的助理的第二个月,在此之前,我像所有平民百姓一样觉得他遥不可及。我浑浑噩噩地晃荡在巴黎街头,巨幅海报的最新宣传在我头顶的天桥上变幻莫测,前一日的靓丽面孔转眼就被新的看点取代。




弗朗西斯就出现在这样一个下午,没有风,阳光炙烤着大地上隐藏在钢筋水泥怪物里的人类。噢,今天的主角是个作家呢,我这么对躺在一旁的小流浪汉调侃道,液晶屏幕上是红枫铺满的乡村,纷纷扬扬飘落在两个模糊的人影周围,《给我的爱人以鲜血,以风月》我又念了一遍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的名字,我到底是不懂得文学。





矿泉水瓶见底了,我约摸着距离准备把他投进垃圾桶,这感觉就像NBA巨星投篮一样让人上瘾,尤其是在你只有一个塑料瓶子的支配权时。没有意料之中的应声落地,透明的瓶子正打在一个男人的西装裤上,上帝,他还穿了皮鞋,我看了一眼自己脚上脱色的帆布鞋在心里疑惑。见鬼,他朝我走过来了,纵使生活不甚拮据,我还是看得出来人衣着不菲,他要让我赔偿吗?




刚才躺成一片的人轰然四散,谁都不想惹麻烦上身。我无处可逃,想了想,我也没什么可被拿走的,索性站了起来,直视着男人的眼睛。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他对我伸出手,真是良好的修养,看起来也挺和善,应该不会计较我刚才的冒失。安东尼奥,我在亚麻短裤上蹭掉手心的汗液,方才递上右手。平视对方时我才注意到自称弗朗西斯的男人挂着堪称人畜无害的笑容,金色发尾的耀眼程度不亚于头顶的阳光,皮肤白净,整洁的衬衣勾勒出不错的身型,被命运宠爱的人,这一切于我而言都太过陌生。




所以我傻站在那,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再没了下文,波诺弗瓦不开口,我也噤声不言。汗水顺着他的鬓角开始沁出,他挽起袖子对我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方向正是对面消费不菲的私人餐厅。我感到头晕目眩,不光是天气,餐厅门口站得笔挺的侍者,深米色的方格桌布,连同摆在上面的冷冰冰的银质餐具都让我意识恍惚起来,还有弗朗西斯,他优雅地说着法语,说着令我匪夷所思的话。





我还没清醒过来,对的,我一定是在做梦。




我面前坐着的是亚瑟·柯克兰,二十七岁,畅销作家。也许这样的描述有些单薄,但销量会让他马上立体起来,那都是实实在在的钞票。弗朗西斯充当了中间人,事实上我跟他们都不熟,不是吗?但这能让我显得不那么尴尬,我的帆布鞋在两位少爷面前同他的主人一样慌张,不知所措,即使隐藏在看不见的餐桌下也时刻想要逃跑。




我必须控制住,这太丢脸了。尤其是在弗朗西斯的介绍过程中,亚瑟自始至终没有抬头看我一眼,他低着头搅碎杯子里的焦糖泡沫,甜腻腻地黏在杯壁。他就像是在听法国人讲故事,不时点头附和,偶尔发出几声含糊不清的应答,显然,他不喜欢这个故事。我在他的手边看到了他署名的书,硬皮包装,正是《给我的爱人以鲜血,以风月》,我透过玻璃窗看向巨幅广告页面,真是不可思议。




同样不可思议的还有我接下来的生活,弗朗西斯委任我做亚瑟的助理,这相当于前一天还在和街头混混打架斗殴的我转眼间就要披上一层社会精英人士的皮囊穿梭在高楼间。这叫什么?和所谓的中彩票几率相差无几,感谢弗朗西斯,他可真是个不错的老板。




我在工作桌上看到了一串钥匙,下面压了一张纸条,噢,是亚瑟的地址,以及,我确定弗朗西斯没来公司。我靠在转椅上思考着接下来是先去酒吧high一会还是找个差不多点的酒店睡觉,弗朗西斯的电话让我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彻底破灭。




见鬼去吧,我似乎成了大作家和大老板的跑腿小弟,弗朗西斯随后发来一条信息。里面列了一长串的采购清单,从生活用品到零食饮料,我刚想骂他是不是忘了老子手里一分钱没有,接着又来一条信息,卡在第三个抽屉里,随意买。




嗯,我收回刚才的话,弗朗西斯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我满头大汗地赶到亚瑟的住所,咖色外墙的房子冷静又阴郁,门口种着一株半死不活的野蔷薇。果然,作家都是怪物,我在心里不屑。




等我把东西都拖进厨房才意识到刚才我应该先敲门,转念一想钥匙都给我了,还在意这些虚的做什么。房子真大,我感慨道,腐败的柯克兰,腐败的波诺弗瓦,腐败的上层社会,我来了。




整个房子的氛围都透露出伦敦多雨潮湿的特点,烟灰色的地毯,高大的胡桃木书架,密密麻麻摆放着英国文豪的作品,壁灯还亮着,只是一小圈的光晕照不到太多的空间,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被拉得严丝合缝的窗帘,厚重的织物将阳光完全阻隔,像年久失修的下水道。




我一转身就对上了这里的主人,亚瑟·柯克兰站在卧室门口打量我,我想提醒他就算是自己家也请注意下自己的穿着,何况他现在根本不能算穿着衣服。睡袍松松垮垮,裸露出胸口大片的皮肤,腰带敷衍地挽着结,随时都要从他那瘦弱的腰间滑落。他挤出一声来了算是打招呼,从扔了满地的杂志和衣服的走道去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罐意式浓缩。




我的存在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他顶着一头金发,用明显熬了一夜的布满血丝的绿眼睛冲我指了指圆桌上的手稿,没等我说什么就潇洒的走回卧室。看来一向脾气不太好的柯克兰还知道自己的工作,算是我比较幸运。





令我比较震惊的是五分钟后弗朗西斯出来了,从亚瑟刚进去的那间卧室。我想我需要清醒一下,他一边扣上最后一枚圆扣一边腾出一只手托住英国人的金色脑袋接吻,手指从睡袍的下摆处摸索向上,亚瑟报以更猛烈的回应。




我看得目瞪口呆,谁知道他们接下来准备做什么,我得赶快离开。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深切体会到这个真理,就在我迈出第一步时,弗朗西斯,我的老板,噢,或许现在还有一个身份,亚瑟的情人,他转过身笑得与往常别无二致,他甚至对我说,安东尼奥,需要我送你吗?




我几乎是逃出了亚瑟的公寓,然后坐在咖啡厅里猛灌冰水,手稿被我揉得发皱。我在黄昏回到公司,木偶似的将手稿原封不动地交了上去。



那天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发现我没有在想远在北美读大学的小表妹恰拉,晃动在眼前的是白天令我仓皇而逃的亚瑟·柯克兰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第二天我迟到了,前一天交上去的稿子被打了回来,除了需要修改订正的部分,还有一页白纸,上面龙飞凤舞写着一行字。我仔细辨认这是出自亚瑟之手,这鬼画符的玩意儿是什么?





扎马尾的小个子女孩轻声提醒我这是柯克兰的怪癖,他的每一任助理都被夹在手稿中的莫名其妙的文字弄得焦头烂额过,因为你不知道那是他的写作中的有感而发还是纯粹的自我发泄,但你必须让它们在你手中被过滤掉。好吧,我记住了,我向她道谢,并笑眯眯地把纸撕得粉碎。




我安稳的度过了一个月,期间不时充当过他们的厨师,司机,采购员。妈的,这两个人出双入对到完全不在意我的出现,一个星期前我照旧在亚瑟的厨房准备晚餐,门虚掩着,蘑菇浓汤发出香味时我听见门口传来一阵窸窣,钥匙碰撞声,衣物掉落的闷响,两个金色脑袋的人纠缠在一起难舍难分。弗朗西斯扯下亚瑟的外套,他本就没扣上的衣领随着动作而大开,亚瑟的双手从弗朗西斯肩上穿过,手指绞在一起摩擦着后者的金发,他们吻得热烈,最后倒在沙发上完成一次仓促的性爱。




之后弗朗西斯精神不错地靠在门框上询问我晚饭好了没,我点点头说差不多了,他应了一声就出去和亚瑟收拾外面的满地狼藉。晚餐后我们的法国大老板离开了,他很少在亚瑟这过夜,我在他的授意下住进了次卧,英国人皱了皱眉,最终没有反对。他们在门口又缠绵了好一会,亚瑟才脚步轻快地回来,他心情很好,直接半躺在他们刚刚欢爱后的沙发上翻看杂志,封面是著名的性感男模。亚瑟的十指过分苍白,指节分明像漂亮的骨瓷茶具。




我长久的凝视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把杂志翻开指着上面的一个模特问我觉得他怎么样,我对这方面的信息不是很热衷,但上面的男孩子很可爱,阳光灿烂,如同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花海,我心里这么想着,也这么说了。亚瑟不吱声了,方才神采奕奕的眼神很快暗淡了下去,他迅速地翻了几页把先前的人盖住,目光飘到衣帽架上弗朗西斯留下的外套上,然后像失去兴趣一般把杂志扔下回了卧室。




我开始读亚瑟的小说,从最初的破碎片段到让他热度飙升的最新作品。但是亚瑟的家里没有任何他的出版物,我把它们全部买来放进我的房间,实在无聊就翻上几页。后来有一次被亚瑟撞见,他看着满当当的书架表情有些奇怪,但他什么也没表示,吃饭时他漫不经心地说如果我想看,可以直接把最初的手稿给我,那些成书,有很多修改让他不是很满意。我受宠若惊,嗯了一声,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好像很高兴。




弗朗西斯有一段日子没来了,亚瑟基本不外出,他像是对阳光过敏一样没日没夜地躲在房间里。大多数时间我会去公司晃一圈然后随便做些自己的事,接着回亚瑟的房子里面对沉默的英国人。



也许是看出了我的无所事事,上帝随手就是一场毫无预兆的暴风雨。亚瑟在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凌晨敲开我的房门,我睡得晚,困意折磨中我看到他熬红的双眼和一如既往不会穿好的睡袍。




有事?我打着哈欠问。



嗯,我想吃牛排,但我不会做。





我皱着眉看了一眼乌烟瘴气的厨房,烧焦的平底锅和半生不熟的牛肉浸泡在水池里,水龙头没拧紧,油撒了一地,我被他糟糕的操作力震惊到无话可说。




我实在是太困了,烹制过程中不小心被溅出的热油烫了一下。亚瑟也没多领情,他装模作样地切下一小块咽了下去便不再有其他动作,只是对着空气发呆,那样子真是蠢透了。




我迷迷糊糊靠在软椅上睡着了,醒来时亚瑟已经不见。天亮了,我照例打算先去公司闲逛一圈,顺便开个小差。取外套时楼下传来声响,不知为何让我觉得有些不同寻常,我小心翼翼地拉开窗帘看了一眼,大大小小扛着摄像机的身影把楼下大门挤得水泄不通。我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难道弗朗西斯和亚瑟之间的不可告人的关系终于被挖出来了?




我先确认了亚瑟是否在家,他窝在他那张铺着青草色被单的大床上看默剧,黑白配色打在他的脸上,更显得他瘦得惊人。我从网上很容易就了解到了事情的始末,先是有人爆出弗朗西斯另结新欢,对方是模特界新秀,据说之所以能迅速博得一席之地离不开弗朗西斯的背后支持,文字言之凿凿,并配以两人手挽手在海滩度假的照片,即使是不怎么熟悉弗朗西斯的我也能从模糊的侧脸中辨认出法国人特有的面部轮廓。不得不说我的关注点有些偏了,弗朗西斯果然是个名副其实的同性恋,跟在他身旁的小模特身形挺拔,偷拍也没能抹掉他的光彩,金发灿烂且招摇。




噢,等等,这不就是那日亚瑟指着的杂志上的男模?我没来得及细想,绯闻主角之一的弗朗西斯的来电成功把我的思绪打乱。我没好气地接起来,他着急的询问我亚瑟目前的状态,听了我的转述后他半天没说话,就在我以为他根本没在听时,他又说了一句你们都先不要出门作为通话的结束语。




曾被抓到过蛛丝马迹的亚瑟被塑造成遭遗弃的旧爱迅速上了头条,声名鹊起前他和弗朗西斯曾在一起吃饭泡吧的照片在网络上铺天盖地,还有那么几张拍摄角度刁钻的拥抱和接吻照,真是令人八卦心理大开的热门话题,大老板捧红了小作家,兴趣淡漠后转而瞄准新的目标,老套却卖点十足。




亚瑟对外面的嘈杂声充耳不闻,他反复看着闪烁的电子屏,双眼空洞无神,如同暴雨后一片将死的艾草。




弗朗西斯到底是有办法的,不过两三天,最后一个守在楼下的八卦记者也离开了。好在冰箱的储备尚且足够两个人消耗,但说真的,亚瑟几乎没吃什么东西,他在第一天勉强吃下了半片吐司,第二天便只喝水,第三天趁我不注意把房门反锁,一个人不声不响地待着。我找来备用钥匙打开门时他以一种极其难受的姿势倒在床上,身体蜷缩,一只手捂住腹部,脸上的表情痛苦万分。




我慌慌张张地将他抱起,那双好看的眼睛此刻紧紧闭着,我得带他去医院,天,不管是弗朗西斯还是亚瑟可都没提过他有什么急病。我在玄关撞上了许久没露面的弗朗西斯,他先是困惑的看着我,接着看到了我怀里不省人事的亚瑟,弗朗西斯没多问,迅速把风衣脱下盖在亚瑟身上,然后招呼我去停车场。





一路上我的心情从慌乱到平静再到忐忑,当医生说着只是有些营养不良,引发了胃炎时我暗暗舒了一口气,弗朗西斯仿佛早就猜到了,没太大反应,表示感谢后便安静地坐在病床边上不发一言。




我退了出去,弗朗西斯看向亚瑟的眼神是毫不避讳的疼爱,这让我有一种难以准确描述情绪缓慢滋生。弗朗西斯对亚瑟说着什么,我靠在病房门上听的模模糊糊,并不真切,良久,才从病房里出来。他关门的动作异常轻微,似乎怕吵醒了正在休息的人,他沿着白色地砖的医院走廊离开,脚步坚定而决绝。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在那间窗台上插有香根鸢尾的病房里,我想我忘不了的是最后隔着没完全关上的病房门,在缝隙中瞥见的泪水从眼尾滑落的亚瑟。





休养了两个星期左右的亚瑟恢复了状态,他和弗朗西斯共同澄清了两人长久以来的友谊,不存在媒体的捕风捉影,他们是故交,是旧友,甚至是默契度相当高的搭档,唯独不是外界所揣摩的那样。亚瑟挂在脸上的笑说不上多自然,却也在尽量避免刻意。





弗朗西斯公布了多年的地下女友,并宣布婚讯,亚瑟微笑着祝福,他用平静的语气说我最后送你一本书,他的名字叫做再见,知更鸟。




亚瑟说完毫无征兆地拉起我的手开始奔跑,在无数闪光灯下,在弗朗西斯错愕的表情中。我们跑出了很远,一直到周围都是陌生的街景他才停下。





你愿意带我走吗?亚瑟站在阳光下问我,眼里是一望无际的草地。




那一刻我终于正视起自己内心默默无言生长起来的情愫,它早已盘踞我的身体,趁我还未清楚认识到它的致命性时把我的理智与顾虑消磨殆尽,并且随时能拿走我的性命,而我能做的仅仅是跟随它的步调不被抛下。




好,我听见自己声音里的激动,以至于传到我耳中有些失真的错觉,不过,是我跟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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