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情人 | 仏英

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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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哪个国家的情人是最好的情人,我想我会犹豫一番,试探性地报出一连串国家名称,然后用最认真的表情告诉你,总之,不会是英/国人。



而我就拥有这么一个不太讨人喜欢的英/国情人。他三十二岁了,我们正计划着一次长途旅行。十年前我在拥挤的伦敦地铁上第一次看到被挤到座椅边缘仍正襟危坐的亚瑟,他腋下夹着棕色公文包,头发用发油梳的发亮,一脸生人勿近的模样,我看着他套在身上的西装忍不住笑出了声,多么老土的颜色,和英/国人古板的性格倒是十分相配。而现在他依旧维持着这种刻板到令人发指的穿衣风格,他总是皱起过于浓重的眉毛对当下流行服饰的夸张感表达不满,这一点多年未变。



说来还要感谢车厢里的人群,他终于忍受不了不断缩小的座椅面积和面前推推搡搡的人,狭窄的空间像压缩过度的沙丁鱼罐头,在第三次被陌生人的手肘戳到额头后沉默的英/国人一下站了起来。他面无表情地往门口挤过去,连借过也懒得说,了解他以后我才知道这是他发怒的前兆,闷不做声地酝酿暴风雨。所幸他控制住了,金色的短发混在下车的人流中逐渐消失。



对,没什么惊天动地,一见钟情的浪漫。之所以我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几天后的一个清晨,我在睡梦中被一阵有规律的敲门声叫醒,尽管频率听起来很有礼貌,但这对于刚刚宿醉醒来的我而言就像噩梦,着实不合时宜。



我尽量确保了自己看起来没那么不耐烦后打开了门,是亚瑟,我一眼认出了他,尽管半袖T恤的打扮和初见时相去甚远,困倦还未从他的脸上消失,何况他还踢拉着拖鞋,但我不得不说,他头发放下来的样子好看极了。像慵懒至极的小猫,我为自己突然冒出的想法感到不可思议,很长一段时间亚瑟都以为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他对此评价不高,全然不知发生在地铁上的短暂关注。简单的自我介绍后粗眉毛的金发男孩开了口,他委婉地表示自己住楼上,有件衣服掉在了我的阳台,我差不多是发愣了半天,缓过神后一边把他让进屋里一边思考着昨天有起风吗?



遗憾的是我们在阳台上一无所获,亚瑟表示抱歉后离开了,我躺回去后便觉得无法再入睡,晃眼的绿色走得不够彻底,我闭上眼回想起我犯了个错误,我忘记问他住楼上几号房间。



但上帝总算是眷顾我,我在一个多少有些无聊的下午翘班回去,回家前去了一趟超市,打算犒劳一下自己,也补偿一下被快餐摧残的胃。电梯维修的提示牌让我提在手里的超市购物袋变得更重了,我没多想就踏进了平日里无人问津的公寓楼梯。如今想来,许是我一鼓作气地士气太充足了,等我停住脚步一脸惊讶地看着明显已经超出我所居住楼层的指示牌时同样一脸茫然的亚瑟正坐在台阶上疑惑的打量我。



我干巴巴地打了招呼,他又穿了西装,领带被抽出扔在一边,烟蒂掉了满地,双眼带着熬夜后的红血丝,疲惫从眼角蔓延至全身。我几乎不能确定他是否对我的打搅做出了反应,他太安静了,让我手忙脚乱。于是我决定在尴尬升级前赶快离开,这么想着,我绕回了原本的楼层。



你问为什么当天亚瑟就躺在了我的床上?


我大概是老了,记不清了,每当这时亚瑟就会气得挥舞起他的银质调羹敲在杯壁上发出不大不小却刚好可以提醒到我的声响,他的绿色眼眸如故,金发依旧,我只好抱歉地双手举过头顶连连求饶,然后一五一十地阐述自己当年的“罪行”。



我邀请了住在楼上的待业青年亚瑟·柯克兰先生共进晚餐,尽管他戒备的姿态着实让人感到受伤,但这不妨碍我的盛情。顶灯模糊的楼梯间让他的侧脸蒙上了一层黄昏色,我决定抛弃那些逗弄年轻男孩的小花招,尤其平淡地说晚饭做多了,要一起吗?亚瑟在深色的台阶上按灭了最后一根烟,他明明刚点燃,又看了我一眼,却不抽了,我真荣幸。



我的邻居只拘谨了五分钟,刚入座时的客气在吃饱喝足后变成了美食家挑剔的批判言论,但他用字小心,每一句结尾都偷偷观察我的表情,见我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他也像没了乐趣一般闭上了嘴。



晚餐后亚瑟主动提出洗碗,他收拾得很慢,起初我以为他不擅长家务,又不好驳了他的好意,便任由他一点一点地处理盘子里的残渣。电视台播放着不痛不痒的新闻偶尔插播广告,女主持的声线成熟优雅,可我却没法把注意力从亚瑟身上挪开。



当他没头没脑地问出一句,你会开锁吗?我跳过思考果断地接了一句,可以,你可以住我这。



亚瑟愣了愣,表情不太自然地喝了一口茶水,短暂沉默后点了点头。



我很少留宿别人,不论是好友还是一夜欢愉的露水情人。我也惊讶于自己的决定,我对陌生人不常有距离感,通常情况下我乐于帮助别人,麻烦一些也无所谓。亚瑟管这个叫作风不正,到处留情,我笑了笑问他是否愿意在一个作风不正的人家里住一晚,别扭的英国人自顾自的去了卧室,几分钟后抱着一床被子铺在了深灰色长沙发上,用眼神示意我他要休息了。



等我洗完澡出来时亚瑟已经睡着了,他和衣而卧,身体蜷缩在棉被与沙发之间,头部几乎埋进了被褥,立式灯从他的头顶打下一束光,阴影掩盖了他的面容,仔细听来只有细微的呼吸声在小小的客厅里愈发清晰。他好像很累,我在走到他身边的过程中踢翻了桌角的玻璃酒瓶,瓶身与地面接触的响声异常清晰,而亚瑟只是静静地睡着。我把他连同被子一起抱进了卧室,他的金发毛绒绒的,却异常坚韧,从我的臂弯处刺入,挠得人心痒难忍,我低头就能看到他熟睡的侧脸,挺直的鼻梁与线条柔和的下巴,连同梦呓般的絮语在夜里显得尤为可爱。



亚瑟却以此来教育阿尔弗和马修千万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对方必然有所图谋。可不是吗,我把烤好的奶油饼干送到他嘴边,低声说着,而且我“图谋”成功了。



我们不是没有过争吵,分歧出现时一度到了不可控制的场面。阿尔弗一边安慰快要哭出来的马修一边拉着他扬言要离家出走,他给自己背上布偶熊的蓝色背包,里面装了不知是什么东西而变得鼓囊囊的,义愤填膺地批评我和亚瑟,他牵着马修的手站在门口激动得脸色发红,两个小家伙甩开了愚蠢的大人,说再也不回来了。亚瑟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我们都吓坏了,也顾不上原来的争执,直接追了出去。



亚瑟狠狠惩罚了阿尔弗雷德,没收了他零用钱并限制一个月内不许进M记,小英雄不服气地提出抗议,黏着亚瑟从楼上到庭院一刻也不停地求饶,发誓下次再也不敢了。被严词拒绝后闷闷不乐了老半天,我瞒着亚瑟偷偷答应他至少每周带他去一次,阿尔弗这才恢复了些平日里的活力。



亚瑟往往记不清那些造成争吵的原因,我也是,它们或许是早餐配茶还是咖啡,今天出门骑单车还是开车,是不是该继续给马修和阿尔弗穿相同的衣服,诸如此类,现在想来毫无意义,可我们仍旧乐此不疲地挑战对方,过不了多久便将短暂的隔阂抛之脑后。



而今十年过去了,我想我应该感谢那家让亚瑟失业也失意的公司,亚瑟还是喜欢正装出门,只是不会像从前那样一本正经地涂抹发胶;马修和阿尔弗长成了年轻漂亮的青年,他们没少为了天马行空的想法而去惹毛脾气不佳的英国人;我保持着束发的习惯,发绳和发带丢得到处都是,偶尔还会出没于亚瑟的枕边,他会骂我丢三落四,然后不耐烦地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扔给我。



他唠叨着琐碎的生活,看起来毫无浪漫主义,又对往事斤斤计较,脾气也不算好,可我就是无法对他感到厌倦,为此我花了十年,我想这个时间还会更久。





世间并无绝对的完美,但绝对有一个不完美的完美情人与我无比适合,而我相信他就是亚瑟·柯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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