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orst | 葡英

 

感冒比较严重时候的产出,一些无意识的碎碎念。

 

也算是还债part.4


一点点的仏米

 

 

 

合集整理

 

 

 

 


 

我就要死了。

 


 

佩德罗,如果你还不来见我,我就要死了。

 



 

这么说也许有些不太确切,你来不来都一样,真的,我就要死了。

 


 

每天醒来都面对着白茫茫的墙壁,一望无际的惨白,这太让人绝望了。消毒水和酒精棉球的气味麻痹了我的嗅觉神经。记者打探着我的健康状况,以便获得第一手爆料从而提升知名度。

 


 

每天,我是说每天,我都能从磨砂玻璃那看到模糊的人影,有时是护士,有时是浑水摸鱼进来的小道编辑。

 


 

我想不用多久你就能从报纸上获知我的消息,一条简洁明了的讣告。

 


 

小说家亚瑟·柯克兰,于今日凌晨逝世,终年三十五岁。

 


 

它可能只占据了不到一只手掌的版块,黑白分明的文字排版,冷冰冰的油墨,兴许还会配上一张我的照片,我只希望选的不要太丑。

 



 

我差不多能想到媒体对我的评价,年轻,骄傲,目中无人,私生活混乱,但写的故事还不错。这也许是我留给他们的唯一还算正面积极的印象了。

 


 

不少人会松一口气,再也不用凌晨加班写稿整理我这个不讨人喜欢的小说家的花边新闻了。

 


 

柯克兰糟糕的一生就这样平凡又安静地终结在医院里。

 


 

我们认识的时候我还是个不入流的小作家,靠每月给杂志写一些小故事勉强度日。你也好不到哪去,没记错的话你当时在酒吧做调酒师,我因为新得了一笔稿费而和我那些狐朋狗友去庆祝。我们点了一箱的啤酒,苦涩的亮棕色液体顺着喉管在体内奔走,破碎的灯光恍在每一个人的头发上,斑驳又恣意。

 




 

阿尔弗雷德歪在皮沙发上,亮晶晶的蓝色眼眸笑成了一弯新月,我迷迷糊糊地看见他对我比了一个中指,带着美国式的张扬。

 


 

真可爱,我这个没了父母的小表弟活得像我一样没心没肺,靠在便利店打零工和收入不稳定的我维持生活,他不愿意上学,起初我骂他不上学能做什么,连吃饭都要人施舍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只是瞟了眼堆放在书架上的积了灰的书然后一脸不屑地讽刺我读了这么多书也不见得怎样。

 


 

我气得差点把钢笔扔到他脸上,但我忍住了,因为这支笔我很喜欢,而且它很贵。更因为我知道他一点也没说错,我又能干什么,除了写一堆无人问津的文字,剩下的不过是对着快要空了的墨水瓶发呆。

 



 

不过还算这小兔崽子有良心。我作品没人要的日子他会装作漫不经心地留下零钱,有时在抽屉里,有时是书架最底层。

 


 

我时常一边感叹着人生不易,一边继续荒度青春。

 



 

然后在酒局上认识了弗朗西斯,一个改变了我穷困潦倒生活方式的男人。

 



 

他把我的作品拿去到处投稿,加上他所擅长的文字润色,很快我在他的手下声名鹊起,成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

 


 

那天我们去开庆功会,久违的叫上了阿尔弗雷德,那段时间在弗朗西斯的监督下我几乎不曾接触任何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我那美国表弟看在我一副人模人样的打扮上将信将疑地暂且认同了我也是个成功人士的说法。然后我们一起去了酒吧,说起来只有我,弗朗西斯和阿尔弗雷德三个人,但这足够了。

 


 

他在向我比过中指后一头栽进弗朗西斯的怀里,水蓝色的眼睛在平光镜后泛着涟漪,他手里还拎着半瓶啤酒,随着手臂的晃动磕落,滚到桌子下面。

 



 

我喝的有些醉了,我看见他们在接吻,但我又不确定,我揉了揉眼,站起来环顾四周,舞池里的的男男女女都相互拥抱着,低眉浅笑地挑逗对方。

 


 

我又看了一眼坐在我对面的弗朗西斯和醉倒在他怀里的阿尔弗雷德。

 


 

我起身冲向洗手间,苦涩的酒液倒流进我的喉咙,窒息感让我喘不过气,我趴在流理台上呕吐不止,像是要把下午的咖啡和小甜点也一并吐出来。

 


 

你站在同样昏暗的洗手间,一身服务生的打扮。我用冰凉的水洗脸,冲走手上和脸上的秽物,作息颠倒混乱的生活习惯终于反应到我的身体上,我腿软到站不起来,大半个身子倚在淌着水的洗手台上,用微弱的声音冲你喊出类似求救般的短句,一只手耷拉着,打了个沉闷的酒嗝。

 


 

现在想来,真该祈求上帝让你无视我直接走掉,真的,佩德罗,我不止一次地想敲晕当时的自己,我没叫住你,你刚好也没扶起那个醉倒在洗手间的客人,我们互不相干,两不相欠,你继续做你的调酒师,我还是醉死在自己梦里的小说家。

 



 

人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总是免不了唠叨一些,佩蒂,你会原谅我的,对吧,我一直知道,毕竟你是那么温柔的人。

 



 

护士收走了我的记事本,黑色封皮包裹的硬壳本,我像一个垂暮的老人一样没有反抗的权力。可事实上我才三十五岁,弗朗西斯曾不止一次说如果我改掉那些坏毛病我会更年轻,比如三十岁的时候有人猜测我不满二十四,即使是看起来。

 



 

你也被我蒙骗了,不是吗?

 


 

那天在酒吧的洗手间,我拖着没力气的身体靠在你的怀里,说话间满是酒气。你的眼睛真好看,浓郁的绿色。连脑后的小辫子也异常柔软,我几乎挂在你的身上。你犹豫了一下,你说,先生,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我猜你大概是觉得我还是个小孩子,和家人吵架偷偷溜出来喝酒,我摇了摇头便不再说话,任由你把我安置在酒吧角落的软沙发上然后递过来一杯清水。

我记不清那天我说了些什么,说到喉咙发干,也可能是酒精的缘故,我喝光了整杯的清水。拉着你的手反复絮叨起来,一会儿你是我故事里的主角,悲情又壮丽,肩负国家荣耀殒命战场;转眼间你又成了中古世纪落魄的国王,头戴王冠,抬手间便是风云突变;最后你是与恋人相爱却不得厮守的普通人,郁郁而终,孑然一身。

 


 

我一口气说到眼泪都流干了,嗓子喑哑着抽泣,抱着你的一只手臂不依不饶地让你给我唱歌,活像个撒酒疯的地痞无赖。

 


 

第二天我醒在你的阁楼里,松软的被子和冒着热气的可可唤起我疲惫的身体,窗边的仙人掌展露着带刺的躯体。我打量着周遭陌生的环境,直到看见墙上的画像。我读着你留下的字条,口中是温热的可可,我到现在都忘不了末尾你叮嘱我要多注意学习和身体,太可爱了,比阿尔弗雷德那臭小子可爱多了。

 



 

我少有的蹦蹦跳跳地跑回了家,像一个真正的孩子。

 



 

第二天我又出现在酒吧,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利用头顶上方暧昧不明的灯光作为掩护,有一下没一下地用手敲击着玻璃杯壁。

 


 

你俯身给邻桌送上白兰地时我在你身后吹了一声口哨,声音不大,但我确保了你能听到。果然,下一秒我对上了一双绿如晶石的眼眸,柔和的脸部线条和右眼角点墨一般的泪痣。

 


 

南欧人有着让人走火入魔的诱惑力。

 



 

后来我是怎样拽过你的领带在你耳边悠悠地说我想买下你的闲暇时间,而你又是如何思考过后一只手挑起我的下巴并附上一个吻表示应允。

 


 

这些我都记得,又好像都遗忘的差不多了。

 



 

弗朗西斯前几天来看我了,和阿尔弗雷德一起,他们算的上是我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和家人了。小鬼就是小鬼,阿尔一副红了眼睛的模样,弗朗西斯就好得多了,他一边安慰身边的阿尔弗,一边询问我近来的身体状况。

 



 

还好,真庆幸你看不到我现在的样子,愿我在你的记忆里永远是那个年轻气盛,不计后果与得失的亚瑟·柯克兰。

 



 

有一段时间我住进了你的家里。晚上你依旧去酒吧工作,我带着厚厚一沓稿纸窝在吧台边上写我的故事,伴随着或吵闹或舒缓的音乐和不计其数的搭讪者与被搭讪者。

 


 

然后一整个白天都躺在你的身边,从旭日初升到黄昏日照,我把生命全都耗在那一方阁楼里,和一个有着多情泪痣的葡/萄牙人身上。

 



 

我笔下的故事开始变得丰富又精彩,人物饱满而具有鲜明的个性,一改从前的冷漠阴郁的写作风格。不断有读者给我留言说从我的文字中读出了黎明破晓的未来感,湖面冰封的第一道裂纹,最直截了当得莫过于,


 

柯克兰,我猜你恋爱了。



 

是这样吗,我问正在圆桌旁倒咖啡的你,夕阳送来漫天的暖橙色,大片的金色将侧身而立的你包围,你没回答,轻声哼着古朴的童谣,声音悠远绵长,在我眼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可能糊涂了,药物侵蚀了我的神经,大脑也不听使唤起来,我记不清我们是如何分别的。我找遍了所有房间也找不到当初以你我为原型的小说本,它像一本流水账,也像一册旧书。我甚至跑去了你的阁楼,仍是遍寻未果。

 


 

我睡着的时间越来越多,像现在这样清醒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我数着手臂上的针孔度日。我请求弗朗西斯把我的消息带给你,只要你能来见我一面,我怕不久的将来我衰弱到连笔都握不住,那太糟糕了。

 


 

死亡究竟是何种感受,我竟不再惧怕它的到来,采撷生命的死神是否真的是一袭黑衣遮面,佩蒂,我觉得他会和你一样温柔,病痛中我迫不及待想跟在他的身后离开。

 


 

这于我竟像是一场救赎。


 

真遗憾,最后,没有见到你。



 

“亚瑟·柯克兰的一生短暂却不平庸,他是最好的小说家,掩埋在瓦砾之下的珍宝。我相信读过他的文字的人都会爱上他,我也相信出于这种爱,驱使各位今天来到这里,参加柯克兰先生的葬礼。可他的爱无比吝惜,吝惜到只赠予了一个人,疾病让他们分离,也让他们团聚,在此我以最诚挚的心灵祈求上帝善待他们。”



 

                                                                         ——  摘自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生平《玫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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